院内各教工、学生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示范表率带动作用,激励院内广大师生党员牢记嘱托、砥砺奋进,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学院党委定于今年“七一”前夕举行2023-2024学年“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评选对象
此次表彰对象是在2023-2024学年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项目包括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学院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5个(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4个)
(2)优秀共产党员:25名(教工党员8名,学生党员17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奖励办法:
获奖支部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活动经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引领助推学院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各项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2023-2024学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5.党支部在2023年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排名需在前30%,或获得校级示范性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并顺利结题或获评校级十佳主题党日活动、优秀主题党日活动案例或研究生领航先锋工程子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题或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或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或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群众中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教职工党员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学院改革建设发展创造一流业绩,同时原则上应在2023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获评“优秀”等次。学生党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刻苦钻研,善于创新,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同时原则上应在2023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获评“优秀”等次,近一年来组织生活参与度应大于90%,个人青年大学习参学比应不低于90%。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
5.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至少1年以上。
四、评选表彰程序
1.“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党委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先进党支部”获奖支部并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2.“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后向学院党委推荐参评人选。学院党委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优秀共产党员”获奖人选并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个人自愿申报,学院党委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投票方式,决定“优秀党务工作者”获奖人选并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党内评选表彰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院内各党支部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把评选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的过程,真正把广大党员及群众拥护和公认的、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各党支部应于5月31日17:00前(星期五)完成推选工作,并将推荐表彰名单及推荐材料以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推荐表一页纸,申报先进党支部的需另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工支部交至X4538李老师处,学生支部交至X4538文老师处)和电子材料(提交链接:https://send2me.cn/oRdaQ_t4/SkKOs09ipFFYzw)两种方式提交,只有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才算推荐报名成功。
专项工作联系人:
李老师 (028-66367273)
文老师 (028-66367620)
地球科学与工程院党委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