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学学院全体同学:
学校鼓励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利用假期开展实习实践。提交符合要求的实习证明材料、实习报告的本科学生每人可获得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10个学时。同时对于硕士研究生专硕的同学来说,也可以算作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创新学分和社会实践”模块的学分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寄语广大青年“要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值此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学院也鼓励各年级的党员、积极分子带头参与暑期实习,将其作为个人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后期学院也将根据实习成长报告的质量情况纳入党员学时暨入党积极分子多层次培养教育考核。
一、参与方式
1.开展实习
同学们通过学校组织的数场线上线下实习生招聘会或其他各种渠道联系实习单位,并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开展过一个月及以上的就业实习,完成实习报告撰写。
2.提交实习证明、实习成长报告
实习结束后,同学们需在2024年11月1日前将实习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参考附件1)、实习成长报告电子版(参考附件2)发送到邮箱:3305218193@qq.com,实习证明、实习成长报告以学号、姓名、学历命名,如“2020110001+张三+本科”。
3. 学院报送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名单
二、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请加入地学学院2024年“闪亮实习生”项目群咨询:545692580;
2.本科所有同学的二课堂学分将在“闪亮实习生”材料审核后录入;
3.党员学时将根据实习成长报告质量反馈给学院党建事务中心。
地学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31日